WHO发布药品监管优良监管规范(GRP)草案第3版

       近日,针对药监机构,世卫组织(WHO)发布良好监管规范(GRP)指南。WHO认为,监管者是卫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且“效率低下的监管体系,本身可能成为实现卫生健康的障碍”。GRP的概念于2013年提出,目的是指导监管机构确定适当的监管要求,并以科学为基础,制定明确、一致、公正、相称、适时的决策。

       目前发布的是指南的第三版,共46页,涵盖了详细的细节信息和案例分析。现处于征求意见期,计划在今年9月完成定稿,并在10月的药品专家委员会大会(ECSPP)进行讨论。

一、指南的背景

       WHO认为,政府的基本作用是保护和促进公众的健康与安全,包括提供医疗健康。运行良好的医疗健康系统取决于安全、有效和有保证的、高质量的医疗产品,需确保其可用性和可承受性。

       医疗产品对于疾病的预防、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,不合格和伪造的医疗产品可能会危及生命。由于医疗产品使用者通常无法判断其质量,需要将公众的利益和安全托付给一个或多个监管机构,后者确保市售产品安全,按要求运行、并具有保证的质量。

       鉴于产品开发、生产供应的全球化,以及技术和社会变革的快速步伐,在资金和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对医疗产品的监管监督已变得越来越复杂。

       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认识到健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。该决议指出,“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有助于改善公共卫生成果”,“监管者是卫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”,并且“效率低下的监管体系,本身可能成为实现卫生健康的障碍”。

       健全的监督体系要求监管机构要有有效的法律、法规和指南框架的支持,同时必须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履行其职责。在此背景下,WHO提出良好监管规范(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),简称GRP。

       WHO表示,GRP对于监管系统的有效绩效很有必要,于公众对该系统的信心也至关重要。健全的监管框架,包括采用国际指南和标准,以及征聘和发展有能力的员工,但这些并不是确保“良好监管”的充分条件。这些措施必须与GRP相结合——GRP可以指导监管机构确定适当的监管要求,并以科学为基础,制定明确、一致、公正、相称、适时的决策。

二、关键的考量点

       决策者和监管机构必须采用现代化的响应式监管模式,以应对科学发展、全球化、公众期望提高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挑战,并需要考虑资源限制。

       监管体系薄弱或效率低下,可能会阻碍人们获取安全、有效和优质的医疗产品,并威胁到公共健康。同时,国家加强监管能力监管系统必须以科学为基础,尊重国际标准,并在可能的情况下,采取一种利用其他可信赖的监管机构和机构的工作的方法。为此,鼓励各国制定和实施政策和战略,以促进融合、统一、信息和工作共享以及相互信任,这些都需要作为GRP的一部分。

       事实上,问题更多的地方是,如何以有效、高效和透明的方式进行监管,从而符合医疗健康系统的利益。GRP在监督的各个方面的一致应用,可以确保满足这些要求,并为建立良好的、受人尊敬的监管体系奠定基础。

       GRP可以定义为一套原则和实践,包括法律、法规和指南的制定、实施和维护,以最有效的方式,实现公共卫生政策目标。

       总之,推行GRP的目的是:在监管机构之间灌输最佳实践文化,以确保公平、一致和有效地实施监管。

三、GRP的9大原则

       WHO表示,没有通用的医疗产品监管模型。每种方法都将反映国家的卫生政策和优先事项、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、资源和基础设施的可用性、卫生系统、国家法律体系、研发能力以及地方生产能力。但是,与受监管的对象一样,国际上对可应用于监管监督的最佳实践的共识,也在不断增长。

       在指南中,WHO介绍了九个GRP原则,并对这些原则、实践和示例进行进一步阐述:

       1.合法性(Legality):监管系统及其产生的决策,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。
       2.一致性(Consistency):对医疗产品的监管监督,应与现行政府政策和法规保持一致,并应以一致且可预测的方式进行。
       3.独立性(Independence):对医疗产品进行监管的机构,应该是独立的。
       4.公正性(Impartiality):应公平、公正且无偏见地,对待所有被监管的对象。
       5.比例性(Proportionality):监管和监管决策,应与风险及监管者的实施和执行能力成正比。
       6.灵活性(Flexibility):监管监督不应是规定性的,而应具有灵活性,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不可预见的情况。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及时响应,将其纳入监管体系。
       7.效率性(Efficiency):监管系统应在要求的时间内,以合理的努力和成本实现其目标。国际合作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,来提高效率。
       8.清晰性(Clarity):法规要求应易于使用者理解。

       9.透明性:监管体系应透明;应告知要求和决策,并寻求有关监管建议的意见。

 


 

来源:PharmLink资讯组微信公众号 作者:蒲公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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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0-08-13 17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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